2月28日,在辽宁召开的全省文化市场工作会议上,辽宁省文化厅命名并表彰了首批“辽宁省民营演艺十强”和“辽宁省发展民营表演团体先进单位”。这是辽宁首次开展此类活动,此举标志着辽宁的民营演出场所进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
辽宁省文化厅经过对各市推荐的演艺场所及各市民营表演团体的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最后决定命名刘老根大舞台、沈阳西部酒城、沈阳南风俱乐部COCO音乐广场、沈阳荣达夜色演艺广场、沈阳午夜阳光俱乐部、大连之夜、大连麦莎酒吧、抚顺天乐王朝演艺广场、辽阳天天乐演艺广场、铁岭开原大戏院等10家单位为“辽宁省民营演艺十强”。同时授予沈阳市文化局、大连市文化局、鞍山市文化局、抚顺市文化局和营口市文化局为“辽宁省发展民营表演团体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目前,辽宁省有民营演出团体466家,其中2007年上半年即增加了55家, 已占全国8%的份额,演出场次达到5万场。此前,辽宁举办了民营演出团体展示活动,评选出全省“十大金牌演艺歌厅”,沈阳市出台了加快演出产业发展的政策,营口市启动了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百团计划等。这些活动,扩大了民营表演团体的社会影响,推动了民营演出团体的迅速发展。
辽宁省文化厅厅长彭益民在全省文化市场工作会上说,近两年来,辽宁的民营文化得到了很大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过程中,表现出了丰富多彩和灵活主动的特征,成为全省文化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本次评选活动是为了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积极支持健康有益文化,鼓励民营演艺企业超市化、规模化、品牌化,加强管理和引导,使民营演艺市场向健康、和谐和文明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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