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

中国文化产业网 时间: 2006-11-17 【字体: 】 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

关于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

研究基地的情况介绍
    
加强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我部分别于1999年、2002年在上海交大、北京大学建立了两个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成立以来,两个基地在文化产业理论、政策、发展战略等方面,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同时培养了一批文化产业发展急需的专门人才。上海交大基地和北大基地先后承担了2002年首届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上海)和2003年第二届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韩国)的有关会务工作,均圆满完成了任务。

一、基地的主要任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就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文化产业理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国家文化安全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业体系所涉及的广泛问题,开展全面、多层次、跨学科研究,为政府文化政策决策提供咨询和理论支持;培养高层次、高学历、高素质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和科学研究人才。

二、上海交大基地的情况

1.基地设在上海交大校内,由学校负责基地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2.基地实行双主任制。设主任二名和副主任若干名,基地办公室主持日常各项工作。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人选由我部与上海交大领导协商确定,上海交大按规定程序任命。开始,李源潮同志和上海交大校长谢绳武为基地主任,金一伟、叶取源(交大副校长)为基地副主任,胡惠林教授为基地办公室主任。我部分管领导工作变动后,一直没再调整。
    
3.上海交大提供基地建设必须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配置相应的人员力量和必要的科研经费。基地日常运行经费原则上由上海交大承担。实行基地经费管理单列,由上海交大在校内建立基地账户,监管使用经费。
   
4.以基地的名义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属我部与上海交大共有。
 
三、文化部的义务

1.全面支持基地建设,不定期地向基地下达有关研究课题及相应研究经费。我部无法提供经费的课题,由基地报经上海交大后,决定承接或不承接。

2.支持上海交大关于把文化艺术事业管理专业建设成为国家重点文科基地的目标实施,并与之共同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和MBA性质的我国文化产业与文化管理高学历人才培养体系。
    
3.优先考虑安排具有高级研修性质的有关培训任务给基地。

  四、基地的长远目标

经过若干年的共同建设和努力,把基地建设成具有国家“开放实验室”性质和广泛影响的国家级研究基地,接受国内外的访问学者来基地从事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


 

编辑:     编辑邮箱:  【收藏本页】【关闭】【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动态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企业邮箱
京ICP备06069325号
Copyright © 2006-2007 cnci.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机构: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十层(邮编:518034)
电话:086-0755-83519465 传真:086-0755-83522902 邮箱:service@cnci.gov.cn, cooperation@cnc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