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海省的文化市场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整体格局中从五个方面积极开展文化市场的“二次创业”,以繁荣文化市场,加强市场监管为中心,扎实推进文化市场各项工作。
网吧市场 继续贯彻落实文化部等十四部委《关于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的通知》,在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的同时,整合现有网吧资源,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网上有害信息的打击力度,对网吧违规经营行为,制定处罚量化标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网吧的监督作用;加强网吧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行业相关标准,提升网吧服务水准和行业形象。积极开展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科学管理手段,在省厅和省文明办的支持下,完成西宁四区、大通、共和、德令哈、格尔木市等网络文化市场比较繁荣,网吧存量比较多的10个县(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管理平台搭建试点工作,并在全省逐步推开。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实施,将对全省70%的网吧和85%的计算机终端,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防止不良网站和不良游戏、严格控制网吧营业时间等方面实施有效的监管。同时全省网吧监控平台将于6月初完成与文化部文化市场监控平台的对接,升级为文化市场监控平台,升级后全省文化市场监控平台将对音像、演出娱乐、网吧等文化市场实行全面的实时监管和远程监控,希望各试点地区充分利用网吧监管平台对网吧市场实施有效监控,其它地区要按照省厅《关于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文市发[2007]45号)要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尽早完成本地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搭建工作。确保网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音像市场 近年来,音像分销行业长期处于低迷的状态,我们要积极鼓励音像分销行业多渠道拓展音像制品销售渠道,允许分销行业开办店中店、专柜、货架经营方式等,开展在网吧中租赁和销售音像制品的试点工作。同时,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和有害非法音像制品,以高度的敏锐性及时对其进行封堵和查缴,避免其危害性进一步扩大。
演出市场 大力扶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演出市场,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场所的公司制改建,允许依法引进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的方式成立演出经纪机构,兴建演出场所,允许境外资本投资国内演出项目增强演出市场活力。加强对外来演出团体演出内容和演出活动的审查和监管,杜绝非法演出活动。
娱乐市场 推广民族民间歌舞娱乐场所和自助消费的量贩式歌舞场所,引导歌舞娱乐场所向商业区和旅游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全省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并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努力解决娱乐场所经营不规范,安全意识、版权保护意识淡薄问题以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
电子游戏市场 在条件成熟时审慎、稳妥地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规划;引导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主要作为大型商场、公园旅游度假区、星级宾馆、电影院、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的配套项目发展,改变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小散乱差的局面。防止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成为变相的赌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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