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业之父”约翰·霍金斯畅谈文化产业
晶报:您去年也参加文博会,今年相对于去年,你感觉有何不同?
霍金斯:这次规模更大,政府投入更多,每次参加,都给我不同的惊喜。这次,让我看到的东西更多了。
晶报:《哈利·波特》风靡全球,作家罗琳的财富已经超过英国女王,是文化和产业结合得非常好的例子,你觉得她成功的要素是什么?中国能出这样的人吗?
霍金斯:她有创意,就会成功。她也坚持了很久,也有英国的文化背景。虽然背景不同,但我看好中国,因为中国这样的创意人才有很多。
晶报:对于我们深圳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有何建议?
霍金斯:要鼓励孩子思考,鼓励孩子创意,鼓励他们多看看世界,每一个人与生俱来都有创造的能力,这需要有一种创意的勇气。
简介
约翰·霍金斯先生是国际创意产业界著名专家,版权、媒体及娱乐业研究方面的领军人物,知识产权宪章的负责人和提供创意及知识产权咨询的创意集团的主席及创始人之一。1997年英国布莱尔政府听从了霍金斯的建议,开始扶持创意产业,由此被称为“创意产业之父”。
摄影、电影、数字媒体、版权等问题成了南方摄影产业园内热议的主题。昨日,“创意产业之父”约翰·霍金斯就《数字媒体和版权保护》为主题的演讲,发散的思维、轻松的演讲博得阵阵掌声。
经济与文化紧密相连
“什么是创意产业,这是我花了10年研究的问题。”一上演讲台,约翰·霍金斯开篇点题,他说,当前世界上有种类繁多的产业园,而其中,这些产业园发展的方向是创意结合产业的发展。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众所周知,人满足了生理的基本需求后,就要满足情感上的需求。这是社会的特点,而今,人类已经不限于满足生理需求。让人生活得更好,这需要创意。
“什么是创意经济?创意是做我们觉得有意义的事情,当创意转化为产业的时候,这才能有经济。”他举了查尔斯文·露华浓的例子,他认为,经济与文化艺术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而思维就是其中一个过程。
创意是发展的核心
“动脑子就是一种重要的工作能力,本身就是一个正当的职业。每个人的脑子,就是重要的资产,就像一个工厂,推动着制造业的发展。”约翰说,制造是一个很难的过程,但每一种制造的发展都与创意有关,这是人类发展、社会发展的核心。人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这样才能成就自己的思维。如果不是这样,人就会被动接受。我们要靠自己的点子做出创意,并将此实施,付之于市场来实现。
“创造力远比制造更具有竞争力。”约翰·霍金斯这样认为,创意生态需要三大原则,其中包括自由的创意、交换交易需求和市场。他认为,2010年到2050年间,将产生十亿劳动力,约翰将之称为“新十亿”。“有这么多人开始经历人生中第一次求职,要去哪里,干什么事情,做什么职业,这都将困扰着这批年轻人。要开拓他们的思维,以后要走一条什么样的路。“其实,动脑子就是一种很好的职业。”他认为,创意产业是顺应历史发展的事物。
他作为电影公司的总监,有着无限创意,并且好莱坞非常巨大的电影行业的网络?他与合作伙伴的目标是创造有价值的东西。约翰霍·金斯觉得,他们的创意让自己拥有电影版权,能指挥电影明星,对影片内容都有控制权,“如果能够控制创意的话,就能控制市场!”
版权核心要让市民更方便
因为各种原因,许多人并不能即时享受到一些资源。比如刚刚上映的电影。虽然现在有版权法律,但因为信息没能提供出来,一些不法分子只能去偷,当然有时候因为钱,但更多的时候是因为不方便。“版权才是公平可言的。但当前的许多版权法不能让人理解。整个版权的系统都很复杂,也没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约翰·霍金斯联合20多位专业人士作出了一个关于版权保护的宪章,保护所有者的专利、版权。约翰·霍金斯认为知识产权的核心是让市民得到信息,能像喝杯咖啡喝杯茶一样容易。“版权不是为了限制我们的生活,而是要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更好。我们的目标是为了支持创意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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