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轶闻近来颇流行。民国时期西康省主席刘文辉说过的一句话:“如果县政府房子比学校好,县长就地正法。”据说,当年那地方就有县政府的房子破败不堪,不得不用树桩支撑起来,而且网上还有照片为证。
对于这段故事,我的态度是不必太当真。这倒不是怀疑它的真实性,而是认为这无非一人一时之论,不太具有普遍性。实际上,今天也不缺乏类似口号。比如“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云云,不也铿锵有力得很吗。
再说了,现在谈的是地震。这番话之所以广为流传,大概是因这次汶川地震中不少校舍垮塌之故。我想,当年西康省辖内的学校,即便盖得很牢实,也难得会考虑防震设计。在很大程度上,这和一个社会的发展水平不无相关。正如有学者所说,地震法规是现代的产物。在那样的时代,还真不太可能想到这么多。
今天则不然。有专家表示,中国现有的地震法规即便不是最现代的,也是够用的。按照我国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4年已经把学校和医院的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归于乙类。教育部在26日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今后建设新校舍要提高不同地震烈度带的学校建设规范,要提高标准。既然是“提高”,可见以前并非缺乏规范。
这次震区许多学校倒塌,有舆论认为当地学校存在“豆腐渣”工程。是不是这回事,政府调查尚未结束,不好直接下结论。不过,撇开这个可能性,依然可以看到,震区校舍质量确乎参差不齐,即便同一所中学,受地震影响程度也有很大不同。这就造成了一个现象,正如有现场救灾人员痛心疾首地追问:“为什么周围的楼都在,唯独那所新建学校夷为平地?”
由此可见,这次地震所暴露的种种问题——且先不说是否存在“豆腐渣”,是非常值得反思的。尤其值得深思的,还有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问题。我的意思,重视教育不能光喊口号,就是制订各种相关法规,也不一定可靠。更为重要的,还要看重教理念是否真正成为国家和民众共识,并落实于方方面面。
从这个角度,汶川地震还真的震出了一个事实:我们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仍然是很不够的。按照德国建筑防震研究会会长米斯库利斯教授的说法,在各项建筑标准里,学校都必须达到最高要求。如果普通住宅要能承受500年一遇的地震,那么学校就必须能承受1800年一遇的地震。我们的事实却是,许多校舍比周围建筑还经受不起地震的考验,更不必和那种“钢筋又多,水泥标号又高,砸不开”的县委大楼比较了。这说明什么?答案不言而喻。
一个真正高度重视教育的国家和社会,不光教育支出会占财政很高比例,而且肯定不会让学生在破败不堪的危房里上课,更不可能在关乎学生人身安危的建筑质量问题上草率了事。与其说这是一个制度问题,毋宁说这更是一个社会共识的问题。显然,如果没有这样的共识和理念,即便再多的资金投入、再好的法律规范,也可能在实际运作中出现偏差。